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关于做好201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河南省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1〕10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我院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
我院2011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其中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本科学习期间被评为院(系)以上“三好学生”; 我院服务农村基层的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能力。
3、作风品行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我院应届本科生为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我院服务农村基层的毕业生为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3月3日—3月11日)
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大河网(www.dahe.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待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表1),只能选报1个志愿。
我院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初审合格后,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交所在系,各系请于3月14日前把报名情况经汇总后报送院招生就业中心。学院党委组织部和招生就业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查。
(二)网上缴费(3月28日—4月1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3月28日8:00至4月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4月13日—4月15日)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我院报考人员,于4月13日8:00至4月1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打印均可)。
(四)笔试(4月16日)
4月16日,我院所有报考人员在郑州进行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上午9:00-11:30考申论,满分100分;下午2:30-4:3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申论×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笔试成绩于4月30日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大河网(www.dahe.cn)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和体检(5月7日—8日)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指导下,由各省辖市具体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5月7日-8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者,按分数高低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考察(5月16日—5月26日)
5月16日-26日,各省辖市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分数高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和考察的公告于本环节进行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大河网(www.dahe.cn)上发布。6月上旬在以上网站公示和公布选调结果。
(七)审批及报到(7月—8月)
被录用的我院毕业生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由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办理审批手续,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地于8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安排到岗,各省辖市委组织部于9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八)岗前培训
被录用的省选调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的应届本科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应届本科省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
省选调生的工资和人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每批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省辖市要于年底前将本市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应在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3年期间原则上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
五、相关要求
1、各系要增强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认真组织报名,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切实配合做好选调的有关工作。
2、请各系分别收集毕业生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并于3月14日下午17:00前将汇总后的《报名登记表》及名单报送学院招生就业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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